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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榆林市委组织开展党日活动观影《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02-23 09:44 来源:共青团榆林市委 浏览次数: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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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共青团榆林市委、榆林市青联举办“弘社会正气 铸青春力量”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团市委机关、下属单位和相关部门青年党员代表100余人观看了影片《第二十条》。

该片以现实题材故事、小人物视角作为切口来展示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法条背后的法理人情,用笑和泪的故事讲述了我国法律条文不断完善、司法理念逐渐健全的进程,在情、理、法的平衡求索中传递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价值期待。活动为观影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党课,更带来了一次铸魂强志的思想洗礼。


观影结束后,大家积极发表观影感言,纷纷表示,要学习影片所体现出的攻坚克难精神,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带头讲法治、做表率,弘扬社会正气,树牢法治观念,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青年责任担当,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青春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