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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

发布时间:2014-03-12 16: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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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联合召开了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了任务。市综治办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机关在2014年5月底前,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实现每院两名公安民警驻守医院,完成医院监控与公安监控联网对接,对伤医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对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在医疗机构拉横幅、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冲击或围堵医疗机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医闹等聚众滋事干扰正常医疗秩序,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从严从快处置;法院、检察院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司法部门要加大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人民纠纷调解室;宣传部门加大专项行动成果的报道,对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及时披露,树立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合理预期;民政部门对困难患者人群及时给予救助;工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医疗广告,预防误导患者不合理就诊;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医疗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落实警务室、人民纠纷调解室、联网监控系统对接所需的场地、设备、器材,建立医患纠纷防范处置预案,切实做到投诉有地点,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在会上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解,严格执行;综治办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跟踪督导执行和落实情况。

  市卫生局局长在深入分析当前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希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医疗机构积极主动落实职责,建立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对医疗纠纷处置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医院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渎职或失职责任;市一院、二院、中医院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警务室和人民纠纷调解室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