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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4-12-19 09:4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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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事关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
  2011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其中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2012年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并确定了“三条红线”: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榆林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水务部门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出台政策来保障,强化手段促管理,扩大宣传提认识,全民重视来落实,使全市水资源科学管理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为榆林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近两年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方面:2011年初,榆林市提前行动,周密部署,出台了《榆林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建成水资源管理保护体系和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分别纳入全市水利“五大体系”建设,明确要求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在全面调研水资源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的实际,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榆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榆林市水权转换管理办法》、《榆林市节水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榆林市计划用水考核管理办法》和《榆林市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测试规定》。为切实加强取水审批和计划用水管理,市上下发了市发改委、水务局《关于加强水资源宏观调配和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意见》。2012年12月,出台了《榆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强化了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为了确保供水安全,制定了《陕西省榆林市城市水源和县城供水应急预案》,并将榆林城区及县城供水后备水源地建设纳入了全市水利规划中。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颁布后,榆林市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水资源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接连出台了《榆林市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细则》。2013年12月5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榆政办发[2013]101号《关于下达县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榆神、榆横工业区管委会下达了2015年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初步建立起榆林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体系。

  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落实总量控制、严格有偿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榆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建立市、县两级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确保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确保省厅每年下达水资源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用水效率。2012年10月31日,榆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榆高渠、三岔湾渠、红花渠、雷惠渠、二定渠和织女渠6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水利厅审查。2011年1月-2013年6月,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2.06万亩。在工业节水示范与建设方面,针对能源化工项目多,用水量大的特点,以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和用水大户煤业、化工、油气、建材行业节水减排为重点,主抓了以下工作:下决心淘汰了一批土炼焦、小电石、小硅铁、小造纸,节水与减排效果显著;以锦界工业园区为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试点。通过深入园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制定了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业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目前已在6个工业企业进行了水平衡测试工作。实施用水工艺改造,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长庆采气一厂、锦界国华电厂、榆林炼油厂、米脂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恒源煤化公司等为试点,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编报了11个县城《2020年县城供水发展规划》,绥德、佳县、吴堡、子洲实施了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据统计,到2013年底,全市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已达7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到9.27m3,比2010年下降15.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1。
  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水质水位达标。为保障榆林规划百万人口中心城市用水安全,市上把榆溪河流域水源地保护工作列入全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的重点,开展了《榆林市榆溪河流域供水与水源地保护规划》等规划工作,规划通过专家审查。按照《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全面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对县城饮用水源地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水质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完成了榆林市地下水监测(站)网一期工程建设和二期实施方案编制,一期布设监测井73眼;编制完成了榆林市地下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和榆阳、横山分方案及《榆林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成果研究报告》。在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内停止审批新的自备水源井,同时积极实施关井工作。
  四是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限制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建立排污口统计和设置审批许可制度,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全面启动了县城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4个,处理规模15.75万吨/日,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5.35万吨/日。
  五是积极开展水资源规划、初步建立监测体系。修改完成了《榆林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榆林市实用水文手册》编制工作有序进行,榆林市数字水利信息化平台实施方案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完成了榆林市水利图、水利专业图、地形和水资源沙盘的制作。

  展望2015,榆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再上新台阶

  2015年,榆林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通过七方面的工作,即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总量控制;深入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功能区监管;严格饮用水源地管理,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地下水管理,强化超采区治理;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等,使全市水资源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榆林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细则》。出台《榆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榆林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建立市、县两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

  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总量控制

  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在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0.12亿m3以内。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建立取水许可调整和退出机制,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建立取水许可台账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的水指标进行退出和调整。完善水量实时远程监控系统,对重点用水单位实施水量实时监控;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确保应收尽收;做好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为总量控制提供依据。

  深入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

  一是全面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工作,逐步开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二是创新工业节水思路,建立企业节水管理机制,推动水平衡测试与节水型企业认证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快节水器具推广及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步伐,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四是完成榆林市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启动矿井水利用项目的实施。五是进一步加强节水技术培训,注重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良性发展。

  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功能区监管

  制定重点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确定年度削减任务,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台账,增加巡查及监测频率,对发现的超标排污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和依法查处。对现状达标的水功能区考核断面继续加强监管,强化无定河雷龙湾至榆溪河入口段水功能区的治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完成水功能区年度目标任务。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和新增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禁止审批工业入河湖排污口和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严格饮用水源地管理,确保水质达标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对红石峡水源地和列入榆林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县城主水源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疾控中心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化验,环保局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继续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加强地下水管理,强化超采区治理

  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机井管理,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保护,切实防止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关闭超采区自备井。继续依据《榆林市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规划》,开展《榆林市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三期实施方案》编制和工程建设任务。

  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逐步健全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资源管理秩序。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把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确保“六项控制目标”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