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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榆林好人表彰活动走进吴堡

发布时间:2015-01-12 09:4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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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下午,榆林市文明委主办,吴堡县文明委承办的榆林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二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榆林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第12场现场交流互动活动在吴堡中学多媒体大厅隆重举行。
  榆林市文明办副主任王仲祥、未成年人科科长徐艳梅、志愿服务科科长徐子国,吴堡县文明委主任、县委书记王华,县文明委副主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光泽,县文明委副主任、县人大副主任贾宏喜,县文明委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李锦平,历届榆林市道德模范、榆林好人代表袁桂生出席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县区各部门负责人等620多人,活动在《公民道德歌》的歌声中拉开帷幕。
  王仲祥在致辞中表示,这次大会集中展示了榆林市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这对于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时代新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从一时一事,一言一行做起,抓细、抓小、抓实。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核心价值观的追随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只要人人都崇尚道德,日行一善,核心价值观就会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让广大朋友从身边的感动开始,人人传递爱,社会就有大爱;天天塑造美,美就会穿越时空,传递永恒。每个人都应行动起来,以这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榜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学习道德模范、争当榆林好人。
  李光泽在“送祝福”中提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一个典型就是一根标杆,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身边好人就是当代社会的一面精神旗帜。他们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有说服力、最有影响力的鲜活教材。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广大青年学生,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榜样,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争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道德风尚中走在前列、做好表率,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次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评选工作开展以来,县文明委根据全县各乡镇、各行业涌现出的一大批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办法,共向市组委会推荐了24名先进典型。经过公众网络投票、市组委会审核评议、媒体公示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进行了遴选,最终选出宋均太、李改苏2人荣获榆林市第五届道德模范称号,薛艳雄、张永周、霍美、尚恩旺、李稳肖、宋书适6人荣获第二届“榆林好人”荣誉称号,薛耀厚、贾建国、慕明海、高红卫、薛红斌5人荣获了提名奖。
  在表彰和交流互动环节中,2名道德模范、6名“榆林好人”与现场的观众进行了交流互动,3名群众代表现场和观众分享了自己的道德感悟。全体参会人员填写了感悟卡,并宣誓向榆林好人学习,向道德模范致敬,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