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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1-15 09:1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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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1、畅通渠道

  1至12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72件次,同比增长62.5%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充分发挥网上举报平台作用的同时,市纪委门户网设立“书记信箱”和“局长信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开通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实行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轮流带班接访、其他科级干部到信访室值班接访,“零距离”服务群众。据统计,去年1至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72件次,同比增长62.5%;初核1855件,同比增长44.7%;立案1270件,同比增长15.7%;结案1215件,同比增长11.2%;党政纪处分1398人,同比增长9.6%。

  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我市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媒体等多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由信访室登记、汇总、分流处置。为实现线索集中管理,市纪委以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线索集中管理工作,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分为一般问题线索和重要问题线索。其中,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由信访备案登记交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报委局主要领导阅处,由案管室进行分流督办。据介绍,通过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报送制度,有效解决了案源缺失、信息分散、线索遗漏等问题。

  2、深化“三转”

  全市10县区纪委建设标准化谈话室

  不但四面墙边均为软墙,监控无死角,室内还配备了急救箱,房间隔音效果甚佳。这是市纪委围绕“三转”建设的标准化谈话室。市纪委还通过协调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安全办案等工作,对内部科室进行整合,在人员不减、编制不增的基础上增设案件检查室2个,各县区纪委增设案件检查室1个,充实查办案件力量。

  为增强办案整体合力,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市纪委调整办案人才资源库入库人员,将检察、审计、公安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县区纪委办案骨干纳入“办案人才资源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还建设了面积逾1000平方米的固定办案场所,谈话室墙面进行软包处理,安装录音录像设备,谈话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监控确保办案安全。像这样,目前,全市10个县区纪委建设了标准化谈话室,并组建固定“两规”陪护人员队伍。

  3、通报约谈 分析研判

  树立考评制度风向标

  通过约谈,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这是市纪委实行的通报约谈制度,通过逐月通报全市查办案件情况,分析办案形势和特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建议加以整改。

  为发挥考评制度风向标作用,市纪委进一步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变年度考评为半年和年终两次考评。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数作为考评调节系数的基础上,增加县区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对象数比例,作为县区纪委查办案件考评第二调节系数,使县(区)间因人口多少而存在的差异相对平衡,还提高处分科级干部考评分值,充分发挥考评机制风向标作用。去年对查办案件单独考评,考评名次靠后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据悉,通过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市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分析研究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不断上台阶。

  4、深化改革

  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

  去年,市纪委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实行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基础上,我市12个县(区)和51个市直部门全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

  “纪委办案时,线索除了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外,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汇报,这样对查办案件更具指导性,纪委监督更有底气。”榆林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春生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此介绍,为强化上下工作监督,市纪委要求各县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目的是杜绝重要问题线索瞒报、漏报、迟报、不报、选择性上报、重问题轻报告、大问题小报告,以及压案不查、查而不结和处分畸轻畸重等问题。截至去年底,县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向市纪委上报问题线索316件、案件52件,对19件问题线索提出不同处置意见,对1件案件提出不同处分意见。市纪委向省纪委报送问题线索53件、案件3件,同时也向市委作了报告。

  市纪委创新实行“红黄”预警督办机制,注重内部同级监督,缩短办案周期。对即将到核实(办案)期限的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案件承办室送达黄色《提醒通知书》,提醒其承办的案件到规定时限,如需延长办案期限,案件承办室要及时填写《延长核实(办案)期限审批表》备案;对超期未结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案件承办室送达红色《督办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查结并向委局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该制度实施后,曾对13件超出规定时限、3件到规定时限的案件送达了红色《督办通知书》或黄色《提醒通知书》。

  5、协同配合

  司法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55件

  “过去,纪委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放不开手脚,怕惹人,怕丢选票,有种种顾虑,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后,可以消除这方面的心理影响。”张春生说,在查处市城区规划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高耿亮、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原站长艾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时,办案说情的人基本没有,这说明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提高了。

  市纪委通过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重大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做到快查、快结、快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办案安全风险,并注重从审计报告中发现案件线索,对筛选出的案件线索进行规范处置和严肃查处,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据统计,2014年,公检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52件76人,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3人,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2件,移送的线索和案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