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举行,府谷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并由中央文明办颁授证书。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极富含金量的“国字号”品牌。此次会议共确定全国167个县(市)入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我省仅5个。府谷是我市唯一一个被提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县。
自2011年以来,府谷县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平台,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形成独具特色的“府谷精神”“府谷好人”“道德讲堂”“微公益活动”等品牌工程,在精神阵地、榜样阵地、道德阵地、服务阵地上发挥了巨大作用,赋予了精神文明建设新的时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