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边县在坚决查处各种腐败案件的同时,对不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贪图享受等“软腐败”现象开刀,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盯住“一把手”
干部被问责倒查主要领导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惩治“软腐败”重点突出“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针对 “一把手”在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建立了相应的问责机制。普通工作人员被问责的,也将倒查处科室领导、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以往单位干部被问责,基本上只是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单位的领导干部触动不大,今年,县上盯住‘一把手’,倒查问责,增强了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定边县一乡镇党委书记说。
今年以来,该县3名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本单位作风建设问题被问责。
踩住“关键点”
问责与干部任用挂钩,激发工作热情
该县对党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打牌娱乐、饮酒和其他“不务正业”等违规情况的,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同时,把问责情况与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及单位评先评优相挂钩。
在干部考察时,考察组在调阅考察对象近三年工作表现及廉洁自律档案时,尤其考虑有没有被问过责的因素,同时,将考核情况写入考察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德、绩、廉排名靠前的干部。此举强化了整治效果,激发了干部抓作风建设的热情。
守住“分界线”
区分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保护干部敢做敢闯积极性
“问责不是目的,提醒才是关键,用严管激活队伍,就是要执纪于问责;问责也不是搞得干部人人自危、束手缩脚,而是在遵循党纪法规和作风要求的轨道下,把干部干事创业的饱满激情调动起来、骨干作用发挥出来,形成人人开拓进取的生动局面。”定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增平说。
该县在严惩“软腐败”的同时,始终守住“分界线”,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与违法违纪的界限,最大限度地保护那些勇于解放思想、坚持工作创新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倍加关爱那些魄力大、有办法、能打开局面的干部,特别是敢闯有碍发展的“禁区”、敢走无人涉足的“盲区”的干部,当他们工作上出现偏差时,积极正确引导;招致非议和责难时,旗帜鲜明支持,尽可能让他们在思想上不背包袱、政治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