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榆阳区出台关于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村为重点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机制。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摸底排查,通过主动上报、走访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摸底数、查实情。凡存在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组织制度形同虚设,党支部发展意识不强,服务意识差,村务管理不规范等情形的,一律认定为软弱涣散村整顿对象。同时,组成工作组对软弱涣散村逐个“过筛”,列出问题清单,查实找准突出问题及“病因病灶”。
建立健全督查问效机制。通过派驻督导组、定期调度、随机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挂账销号台账,问题查出立即挂号、问题已改及时销号、问题未改一直留号、问题反弹重新挂号。整改完成后,逐级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销号,不合格的重新整顿建设。
建立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对软弱涣散村排查不细致,隐瞒不上报;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整改时限内,发生群体上访,矛盾问题进一步复杂,造成不良影响;第一次验收不能销号,第二次重新整顿建设依旧不能通过等情形的,启动责任追究。
建立逐级约谈制度。通过教育诫勉、书面检查,告诫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分级追究乡镇党(工)委、乡镇党(工)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工)委副书记、带片领导和乡镇驻村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