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出台今年各县区 “三农” 工作考评办法
八项涉农工作首次纳入考核
体现我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心
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被纳入考评范围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要达到85%以上
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
推行市、县、乡驻村干部工作日制度
发展电子商务、整合涉农资金
6月16日,记者从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今年对各县区的“三农”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出台。今年考评指标中增加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8项新内容。
考评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从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4个方面进行考评。个性指标从粮食总产量、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化水平4个总体目标和粮食生产、结构优化、转变方式、促进增收、新农村建设、涉农改革的创新程度6个分类目标进行考评。
虽然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的“三农”工作考评年年都进行,但记者了解到,与往年不同,今年的考评新增加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8项新内容。
考评办法将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列入了考评范围;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首次纳入考评范围,提升人工增雨防雹和为农服务水平。考评办法要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要达到85%以上,并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办法还将“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落实,探索将“镇园一体化”改革纳入考评范围,并在全市推行市、县、乡驻村干部工作日制度。
个性指标考评中,办法将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和整合涉农资金等内容纳入各县区考评范围。
据了解,这8项新增考评内容的考评分值共计18分。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些新增内容体现了我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决心。
“三农”工作考评办法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分解量化制定形成,考评实行百分制,年度考评分为平时考评和年终考评,分别占20%和80%的比重,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在党风廉政、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某一方面发生严重问题,将被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