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完成减排任务、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四大重点,进一步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人们明显感到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天更蓝了。
在污染减排方面,我市制定《榆林市2015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将年度减排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区、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通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污染减排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实施火电企业脱硫脱硝治理和除尘设施改造,完成府谷县方正自备电厂等10户企业20台机组脱硫改造,陕西玉林阳光热电有限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22台机组脱硝及低氮燃烧改造,府谷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府谷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企业24台机组除尘改造。列入年度省级重点减排项目6个,其中府谷三联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项目已建成,府谷新民镇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计划9月底建成投运。在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整改工作方面,全市现有污水厂16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全市97家国控重点企业中,已累计有80家建成在线监测设施、77家完成环保验收,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90.68%、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6.73%,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以上,均达到国家要求。
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清洁”四大工程,下发《榆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燃煤锅炉烟气、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力度,推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6月30日,榆林城区全年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35天。同时,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宜居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印发《榆林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全市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时限和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问责一批、追刑一批“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大整改处罚力度。截至6月底,共开展了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等5个环保专项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9起,限期整改188起,罚款600多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3起;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