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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保护自然生态 改善农村环境

发布时间:2015-09-28 10:0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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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地处辽阔的大西北,毛乌素沙漠南缘,草原文化和黄土文明在这里相互浸润,大漠风光与塞上绿洲在这里交相融合。从曾经黄沙围城的大漠古城,到建设中的塞上生态名市,榆林正在进行着生态环境的变革与提升。

  长期以来,榆林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大规模的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而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群众健康安全与全市和谐稳定,一直受到榆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市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切实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十二五”农村环保工作目标任务》《部门农村环保目标任务》《市级生态县乡镇村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2011年12月,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十二五”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标志着全市农村环保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各地按照市上确定的“2011年启动、2012年试点、2013—2014年全面实施、2015年完成任务”总要求,突出“保护自然、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的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农民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全市农村环境面貌逐步好转,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注重自然保护区管理

  被保护植物生长面积不断增加

  我市有自然保护区6个,涉及榆阳、横山、神木、府谷4个县区。其中包括红碱淖、无定河湿地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榆阳和横山臭柏、府谷杜松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和神木臭柏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以濒危植物物种和生态保护林为主,保护区面积75216公顷。

  全市相关县区和环保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开展保护工作。经过不断努力,神木臭柏自然保护区、榆阳和横山臭柏保护区、府谷杜松保护区遏制了逐年递减的局面,被保护植物生长面积不断增加,生态环境逐年好转。

  红碱淖自然保护区是今年年初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6月份又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争取明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4年启动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保护对象是红碱淖湖及动植物等,现湖内有鲤鱼、银鱼等17种,鸟类有遗鸥、白天鹅等20余种,特别是遗鸥为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现有世界最大种群。在多年的保护下,鸟类数量逐年增长。

  为了保护好红碱淖湿地,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从2003年将红碱淖湿地批准为县级湿地保护区开始,2014年完成了《红碱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0年)》《陕西红碱淖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编制工作,并严把项目审批关,关闭了准保护区内的天然气井。每年市县环保部门都联合开展一次自然保护区环境执法。

  红碱淖还被列入2012—2014年国家湖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确定了“保水、补水、治水、修复”的八字方针,红碱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2年共安排建设资金1.65亿元,开展污染源治理、生态保护工程、生态安全评估、能力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移民及其它六大类、14个子项目,2013年又完成投资1.6亿元,2014年项目正在实施当中。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水质有所好转,提高流域内的生态环境支持能力。

  我市同时还开展了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龙洲丹霞地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划拨专项资金,提前介入自然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同步的试点工作。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实现乡镇全覆盖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市把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在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2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试点工作正式开展,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缔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划界立桩围栏,设立标志牌和警示牌,共对全市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保护。

  2013年,全市完成了其余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到当年年底,12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完成并交付当地使用。

  该项目的实施,实现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乡镇全覆盖。同时实施了重点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实现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受到中省环保部门、相关部门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强化自然生态保护

  生态功能红线范围占全市总面积40%以上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资源环境形势日益严峻。2011年国务院明确提出“生态红线”概念及划定任务,此后,中央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要求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面对新形势,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逐步加大。

  一是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市政府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要求,去年开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目前划定工作基本结束,初步形成了《榆林市生态红线划定报告》,报告中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及禁止开发区类型进行划分,划定生态功能红线范围1.88万平方公里,占榆林市总面积的40%以上。相关部门按照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的管控要求严格监管。促使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恢复和改善,从而保障了全市区域的生态安全,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二是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将神木县红碱淖列为国家2012—2014年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示范项目,获专项资金4亿多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当中。通过实施污染源治理、环湖保护带生态修复、入湖河流污染治理、清水产流机制修复、水资源保障、生态保护基础和综合管理体系建设等6大工程,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水质有所好转,增加流域内的生态环境支持能力。同时,开展了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前介入自然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同步的试点工作。

  三是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的通知》为指导,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编制生态恢复方案,开展矿区生态修复工作。今年15家企业完成了治理方案的审查,截至目前,共有67家完成了治理方案的审查,这些企业正在按照批复要求实施年度治理任务。该项工作的开展,使开采过程中导致的土地塌陷、煤矸石污染、水资源浪费和污染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让近20万人受益

  根据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涉及43个县(市、区),其中,我市神木、靖边、清涧三县被列入中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

  按照“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基本原则,我市选取了3县30乡镇1个办事处183个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实际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受益人口近20万。

  各地因地制宜,采取相应农村环保对策和措施:

  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县乡处理的办法,分类处理,易变质的沤肥还田,不可回收的就近填埋,可回收的资源利用,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饮用水源实行“划界立桩、搬迁污染、设立标志”的模式,保障饮水安全;

  对畜禽养殖污染实行“雨污分流、干清粪、粪便综合利用”。

  2012年,10镇33个村完成了整治。其中,保护饮用水水源地786处,设置围栏35900米,建设垃圾场8座,购置74辆垃圾机动清运车,9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治理任务。

  2013年完成了6镇1个办事处45个村的治理。其中,保护饮用水水源地103处,设置围栏34300米,建设垃圾场7座,购置196辆垃圾机动清运车,3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治理任务。

  2014年完成了14镇94个村的治理。其中,设置围栏28560米,建设垃圾场12座,购置121辆垃圾机动清运车,3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治理任务。

  据统计,三年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省共投资7000多万元。

  通过整治,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和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威胁农产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村容村貌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

  近年来,全市各地以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目前,全市12县区及30多个乡镇已经完成了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并全面开展生态创建。

  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为农村环保工作搭建了平台,推出了一批农村环境保护的试点,使农村环保真正融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了全市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

  农业源污染年度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榆林是畜牧业大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之一。2012年,我市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组织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讨论,确定治理方案。要求纳入年度农业源污染减排的畜禽养殖企业完善环评手续,按照“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的思路,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堆粪场和尿液收集池,完成污染减排档案,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同时,市环保局邀请专家,对400多家养殖企业和大户进行集中培训。

  环保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认真督办。组织部门和县区负责人对减排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办,确保减排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三年来,全市共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53家,农业源年度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榆林有了减排工作以后,农业源污染减排任完成“零的突破”,且治理方式得到中省环保部门的认可,被称为“榆林模式”。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城镇人口逐年增多,2014年,我市开展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邀请专家深入实际,调研摸底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制定治理方案,最后确定在波罗和殿市两镇开展污水处理一体化处理工作。该工艺具有投资小、占地少、运行费少等特点。目前,两镇设备安装到位,预计今年年内运行,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市大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