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针对大规模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市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安全、环境连片整治等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力争创造一幅绿水青山的美丽乡村画卷。
为了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十二五”农村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等文件,同时确定“2011年启动、2012年试点、2013—2014年全面实施、2015年完成任务”总要求,突出“保护自然、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工作重点,打造清洁、整洁的乡村美景。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红碱淖生态得到修复
红碱淖自然保护区今年年初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我市还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
红碱淖湖内有鲤鱼、银鱼等17种鱼类,鸟类有遗鸥、白天鹅等20余种,特别是遗鸥为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世界最大种群就在红碱淖。为了保护好红碱淖湿地,我市2014年完成了《红碱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0年)》《陕西红碱淖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编制工作,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关闭了准保护区内的天然气井。
红碱淖还被列入2012—2014年国家湖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确定了“保水、补水、治水、修复”的八字方针,红碱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2年共安排建设资金1.65亿元,开展污染源治理、生态保护工程、生态安全评估、能力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移民及其它六大类、14个子项目,2013年又完成投资1.6亿元,2014年相关项目正在实施当中。通过项目的实施,目前红碱淖生态环境基本得到修复。
我市还开展了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龙洲丹霞地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划拨专项资金,提前介入自然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同步的试点工作。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乡镇全覆盖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市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现乡镇全覆盖。
从2012年开始,我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展开。这一年,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缔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划界立桩围栏,设立标志牌和警示牌,共对全市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保护。2013年,全市又完成其余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至此,全市12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全面完成并交付当地使用。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让近20万人受益
2012年以来,按照“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基本原则,我市选取了神木、靖边、清涧3县30个乡镇1个办事处183个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实际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受益人口近20万。
环境连片整治将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县乡分类处理,易变质的沤肥还田,不可回收的就近填埋,可回收的资源利用,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划界立桩、搬迁污染、设立标志”;畜禽养殖污染实行“雨污分流、干清粪、粪便综合利用”。
3年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共投资7000多万元,有效控制和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威胁农产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村容村貌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此外,我市各地以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目前全市12县区及30多个乡镇已经完成了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并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