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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全面实行邮件、快件实名寄递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09 10:1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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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制度,市综治办联合市公安、交通、国家安全、工商、邮政管理局,共同出台邮件、快件实名寄递制度。

  制度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寄件人在交寄除信件或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之外的邮件、快件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寄递企业必须对寄件人出具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验,并对寄件人姓名、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交寄日期、地址、详情单号、品名、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后,方可收寄。

  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先“验视”后“封箱”制度,在营业网点验视邮件、快件时,应在视频下进行,当面验视、当场封装。凡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属于违法物品或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物品,寄递企业应先予以接收,同时及时汇报我市寄递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从10月1日起,寄递企业必须在邮件、快件的收寄、验视、分拣、储存等营业场所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各项作业在视频监控下进行,防止邮件、快件被“调包”,夹寄违禁物品或丢失。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