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份,榆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坚定决心,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1—10月份,榆林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人。在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按违纪问题种类分,最突出的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查处3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占处分人数的33.05%;居第二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查处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占处分人数的26.27%;居第三位的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查处1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占处分人数的16.1%。
在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查处问题和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居前三的县区分别是:清涧县查处2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定边县查处1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榆阳区查处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