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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煤炭终端销售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15-12-04 09:5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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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煤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市场低迷、企业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我市科学研判、主动作为、精准施策,突出推介宣传“榆林煤”“榆林兰炭”环保、优质、清洁的特点,大力宣传“榆林煤”“榆林兰炭”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良好作用,全力建设“榆林煤”“榆林兰炭”终端销售市场,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市煤炭销量稳步增长

  1至10月份,全市销售煤炭3.1亿吨,其中:通过铁路外销煤炭1.1亿吨,通过公路外销煤炭1.8亿吨,市内销售煤炭0.2亿吨。据统计,1至10月份我市煤炭销往河北1.1亿吨、山西4000万吨、陕西关中2800万吨、内蒙古2400万吨、河南1800万吨、山东1700万吨、宁夏1000万吨、甘肃800万吨、北京700万吨、湖北450万吨,以上十省市煤炭销量占全市总销量的86%,且以上地区的销量较去年增幅明显。

  销售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10月底,先后在西安(西洽会)、天津、辽宁沈阳、广东佛山、江西景德镇、陕西渭南,山东淄博、济宁等地组织开展了8场“榆林煤”“榆林兰炭”宣传推介活动,累计邀请600多户煤炭、兰炭企业客户代表参会,现场签订协议或销售合同4000多万吨。同时,在第十届榆林国际煤炭暨能化装备技术博览会期间,在榆林能化产业推介暨环渤海地区企业座谈会上,向环渤海地区企业代表宣传推介了“榆林煤”“榆林兰炭”产品,进一步扩大了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通过多场“榆林煤”“榆林兰炭”宣传推介活动的成功举办,巩固了老客户、开拓了新市场,增大了煤产品的销量。

  煤产品跨区域销售合作机制初见成效

  一年来,市能源局先后与我省渭南市煤炭局、山东省淄博市煤炭局等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力服务我市煤炭、兰炭在两地的推广销售,为我市建立煤产品跨区域销售合作机制开了好头。渭南市政府、淄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禁烧散煤推广洁净型煤、兰炭的通知,并确定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试点推行用洁净型煤、兰炭替代散煤。目前,榆林兰炭在两市的电厂及民用领域的试烧工作已全面开展,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巨大。

  宣传跟进及时

  今年以来,我市在《经济日报》《陕西日报》等纸媒专版专题宣传“榆林煤”“榆林兰炭”产品,并通过新浪网、凤凰网、煤炭网等全国主要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西安(西洽会)、天津、辽宁沈阳、广东佛山、江西景德镇、陕西渭南,山东淄博、济宁等地举行宣传活动期间,及时在当地媒体上进行跟踪报道。同时,我市将在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煤炭销售重点地区和北方地区港口、长三角地区港口、南方地区港口及我省高速公路主干道户外广告立柱进行宣传,通过“大众媒体+户外媒体+港口媒体”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媒体宣传公关。

  品牌战略建设顺利实施。

  为确保“榆林煤”品牌质量,在“榆林煤”四个陕西省地方性推介标准出台后,我们积极申请建设市级煤质检验中心,目前,煤质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已报市发改委立项,进入建设阶段。同时,“榆林煤”商标注册工作已经完成,这为榆林煤产品质量保障提供了科学手段。

  为继续加大我市煤产品的销售,建立稳定的终端销售市场,下一阶段,我市将抓住国家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陕西关中等地区进行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利时机,对目前消费“榆林煤”“榆林兰炭”的重点地区河北、山西、陕西关中、河南、山东、北京、湖北、四川、湖南、重庆等省市作为榆林煤终端市场构建的重点地区,进一步宣传推介环保、优质、清洁的榆林煤产品,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增大煤产品的销售量。把上述10省市经济体量大、能源消费量大、产业转型升级快的地级市作为市场建设的重点。同时抓住山东、河南近年来省内煤炭资源枯竭的有利机遇,把两省作为“榆林煤”“榆林兰炭”构建终端市场的重中之重,作为2015年至2017年两个消费5000万吨榆林煤产品的终端消费市场,实现京津冀鲁豫消费圈,承载消费榆林煤2亿吨、兰炭2000万吨的目标。

  链接

  榆林煤——

  “环保煤”“洁净煤”“化工煤”

  榆林是煤炭资源富集区,全市54%的国土面积含煤,国家规划建设的14个大型煤炭基地中,涉及榆林的有神东、陕北两个基地。全市煤炭探明储量占陕西省已探明储量的86%,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2%。境内分布有侏罗纪、石炭二叠纪、三叠纪三种不同地质历史时期形成的煤田,其中侏罗纪煤田占全市已探明煤炭资源总量的95%左右。

  榆林煤炭不仅储量大,而且品质优良,具有“三低一高”的特点,即特低灰(7%—9%)、特低硫(小于0.8%)、特低磷(0.006%—0.035%)、中高发热量(6800大卡—8200大卡/千克),有害元素氟、氯、砷含量特低,与“精煤”(硫分0.4%—0.6%,灰分7%—16%,热值5736大卡—6692大卡/千克)各项指标相当,可供煤制兰炭、煤制甲醇、煤制油、水煤浆、活性炭、气化和建筑、工业及民用,被誉为“环保煤”“洁净煤”“化工煤”。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全市目前共有各类煤矿269处,形成产能4.7亿吨。2014年,煤炭产量达到3.63亿吨,同比增长4.9%,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4%;外销原煤3.87亿吨,同比增长17.18%,产销率106.7%,煤炭产销量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煤炭开采及洗选行业完成产值130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由2013年同期的42.8%下降至2014年的38.4%,化工、电力、冶金等转化行业总产值占比由2013年同期的16.2%上升到2014年的21.3%;煤炭行业实现税收233.2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34.4%,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第一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