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榆林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全市实际,近日,市委全面启动第三轮党风廉政巡查工作。
据了解,本轮党风廉政巡查采取“一托二”的形式,每个巡查组巡查两个单位。巡查组组长由市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担任,巡查组工作人员从市纪委各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分管的室部及市直部门纪检组抽调。市委派出5个巡查组,对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外事局、市能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扶贫办等10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主要考察被巡查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组(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市委要求巡查的其他事项等。本轮巡查至2016年1月底结束。
根据安排,巡查组将在被巡查单位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被巡查单位党组和纪检组分别汇报两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并作表态发言。发放《市委巡查组征求意见表》,征求干部群众对被巡查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被巡查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巡查组还将深入下属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和暗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并对巡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查结束后,各巡查组将撰写巡查工作报告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被巡查单位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