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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加快卫生改革步伐

发布时间:2016-01-04 09:4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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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绥德县卫生工作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县委、县政府打好“卫生民生牌”为抓手,以打造榆林南部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为目标,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线,围绕绥德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131”工作思路,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医患“双赢”

  2012年,绥德县被列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通过改革,落实政府的办医责任和医院的公益性责任;推进医院职工的全员聘用和全员绩效。在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进科室全员聘用制管理和全员绩效管理,重点向一线岗位、风险性岗位和技术骨干倾斜,职工收入差距达5100元,极大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县医院同比增长0.3%、县中医医院同比增长0.5%;实现医患“双赢”,即实现医院的“四增”和患者的“四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新农合保障从2007年到2015年参合人数由261642人上升到285005人,参合率由87.8%提高到99.1%,人均筹资额由50元提升到500元(增长10倍),筹集资金总额由1308.21万元增加到14250.25万元(增率为98.9%)。

  狠抓“四合理检查”

  截至2015年6月底,共开展“四合理检查”40余次,累计发出违规扣款书50份,累计扣除各级医疗机构违约金101481元。严格执行市外就医技术转诊制度,截至6月转外就医1766人,占全县住院补助总人数的8.65%,其中技术转诊301人次,同比下降1.8%。规范新农合基金监管,1—8月份,市级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6960.67元,较上年7397.73元下降5.91%。县级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3356.65元,较上年3678元下降8.74%。乡级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1004.59元,较上年882元增长13.9%。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绥德县于2010年2月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12年8月份,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药品的“零差率”销售和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截至2015年8月底,全县累计“零差率”销售药品19702.68万元,累计让利老百姓3726.96万元。2015年完成了县域内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增选4家配送企业,为县中医医院增选2家配送企业,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率达100%。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县医院新建住院大楼投入使用,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县中医医院通过省级评审,成为二级甲等医院;疾控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累计投入110多万元,为四十里铺、田庄、义合、崔家湾等中心卫生院添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四十里铺、义合两所中心卫生院被市上推荐申报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以加强乡村服务能力、稳定乡村卫生队伍为重点,在田庄镇、四十里铺镇、义合镇、崔家湾镇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同时由县医院组建医疗服务小分队,深入乡村定期巡诊,引导县级较为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到农村服务,18所镇卫生院(分院)完成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508所村卫生室能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