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以“以人为本、群众自愿”为原则,紧紧围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工作任务,全力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我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940个,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7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乡镇卫生院222个、诊所413个、村卫生室3855个、其它医疗机构394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共17248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5.10个,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共21245人,全科医师共120人,医疗服务人才相对较为短缺。
2015年以来,我市大力加强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实施市一院绥德院区、榆林院区,市三院的改扩建工程和市二院搬迁工程;加快县级综合医院项目建设,实现了每县区建成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发展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配合重点镇建设,启动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工作,每县区建成3—5所中心卫生院,发展为县域医疗服务副中心;把剩余乡镇卫生院建成集医疗、防保为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扶持发展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市一院检验科、口腔科、核医学科(肿瘤科),市二院肾病科(血液透析)、影像科、康复医学科,市四院儿科、痔瘘科,市中医院中医诊疗、精神神经病科、传染病科、宫颈癌筛查、眼科白内障科等专科建设。
积极探索改革市、县、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引进。建立市医疗卫生专家工作站,刚性引进、柔性引进、市内遴选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2013年以来,全市共刚性引进各学科带头人20余名。每年定期来榆帮带教学的有北京协和医院、西安交大二附院、西安医学院附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大学二附院、中南大学中大医院、南京中医院以及中日友好医院等多家省内外医院。严格落实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卫生人员聘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前,必须到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规定,据统计,近两年每年下派服务人员达260人以上。清涧县已启动国家卫计委贫困地区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
深化基层医疗改革,打造医联体和医疗集团模式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把强基层作为推进分级诊疗的首要任务,大力发展医联体和医疗集团。积极建成一主三副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即以榆林市中心城区市级医院为主,以神府、定靖和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为副中心。“一村建站、联村服务”的服务模式将全面推开。
目前,基层医疗改革取得一定成绩。榆阳区、府谷县率先实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子洲县在19个标准化卫生室推行“一村建站、联村服务”模式,配备3名村医,服务辐射周边3—7个村;由县级医院医疗骨干组成医疗小分队,深入偏远山区巡回诊疗,截至2015年7月,累计体检5120人、义诊8910人,群众看病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米脂县新建银州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城郊镇卫生院,扩建郭兴庄镇卫生院,将四所镇卫生院建成集医疗、防保功能为一体的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卫生院,为周边民众看病疗养带来极大便利。
“由一所市级医院联合多所县级公立医院、一所县级公立医院联合多所乡镇卫生院”的分级诊疗框架初步建成。目前已组建4个医联体,覆盖市域内4所三级医院、22所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榆林市儿童医院、靖边县人民医院加入了陕甘首批32家医院组成的儿童“医联体”。
榆阳区率先建成全省首家公立医疗集团。集团由1所三级综合医院(星元医院)、1所二级综合医院(人民医院)和4所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妇保院、中医院、痔瘘医院)组成,形成“三级擎领、二级支撑、专科发力”的医疗服务集群。原三级医院实行“三级服务、二级收费”,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差率全部由地方财政补贴。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保障
2015年,我市先后出台《榆林市组建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和《榆林市新农合技术转诊管理暂行规定》三项配套政策,草拟了《榆林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为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政策保障。
其中规定:新农合筹资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的20元由市县财政承担;建立新农合技术转诊制度,逐步规范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有效控制了市外住院人数占比,此项工作进展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调整医保报销比例,科学引导群众择医院就医,拉开各级医疗机构间的价格梯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未履行转诊手续在市外医疗机构自主就医的,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5%,市内降低10%,县内降低5%。四项新政策还对执业监管、医疗服务价格、医务人员编制、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进一步打造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