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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6-01-21 15: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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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榆林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会在榆召开。市长尉俊东致辞,省住建厅副厅长任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东、市政协副主席李瑞出席,副市长艾保全汇报榆林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情况。省级专家组组长、省市政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张明生带领专家组出席会议,并提出考核验收意见。

  尉俊东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榆林紧紧围绕建设“塞上生态名市”奋斗目标,举全市之力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大幅提升,先后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2013年,榆林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投资200多亿元,实施了榆溪河生态长廊、东沙生态公园、沙河公园、榆林大道景观公园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省级生态园林城市69项基础指标基本达标。

  尉俊东表示,此次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活动,既是对榆林整体城市建设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检阅,更是鼓舞和鞭策。我们将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努力将榆林建设成为更加适宜居住生活和工作创业的生态型园林城市。

  据了解,我市突出组织领导、夯实创园基础,形成市委统筹、人大监督、政府落实、政协助力、纪委问责、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的“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创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突出“规划引领”、创建高点起步,编制《榆林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规划》,为按期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提供基础保障。突出“五个力抓”,创建目标逐年落实,包括力抓园林绿化、最大限度提升绿量,以“精品”为特色、努力塑造个性魅力,以“规范化”为保障、提升绿化管理水平,夯实创建基础;力抓设施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加大城市垃圾管理、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完善城市功能;力抓环境保护,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加强水资源保护等,建设宜居城市;力抓节能减排,强力推动住宅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工作,启动再生水利用工程,提高城市荷载能力;力抓社会保障,相继建成29处保障性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省级专家组通报考核意见并向榆林颁发鉴定书。专家组充分肯定榆林的创建工作和成果,认为榆林市以生态建设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大投入,增加绿量,保护环境,完善设施,服务市民,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逐年优化,承载力和辐射力不断提升,塞上绿城的城市景观初步显现,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政府组织、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完善功能、共建共享、共同推进”的原则,不断深化提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要继续增加绿量,开展节水、集雨节约型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升绿地景观。要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水平,加大城市排水工程建设力度和再生水及污泥利用。要加强城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