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曹世玉,副主任鲍振明、杨东明、邵胜凯、王丽华、高永东,秘书长王龙生参加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钱劳动,市政协副主席高岖,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应到组成人员34人,实到 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日程。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及说明;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并将提请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向新任命的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雷亚成、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地震局)局长李华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晋德、市农业局局长李怀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惠德存、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小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周锦峰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胡志强强调,宣誓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言、践行誓言、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忠于职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福祉。
据悉,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6年3月份举行。胡志强指出,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定要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选出总体素质明显提升、结构组成更趋合理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做好会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