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政府与省气象局签订共同加快推进“十三五”榆林气象事业发展合作协议。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传群和市长尉俊东分别致辞,副市长马秀岚代表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和《陕西省人民政府 中国气象局共同推进陕西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协议》精神,榆林市人民政府和省气象局双方结合榆林市“十三五”气象发展规划,通过双方合作,加快推进榆林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制化进程,着力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和保障生态环境能力,共同推进榆林气象发展现代化,服务社会化、高效化。
双方将重点实施监测提升工程,现代农业气象保障工程、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工程、人工影响天气建设工程、基础气象站基础设施改善工程,项目总投资规模控制在2.04亿元,建设期为2016年—2020年。
丁传群在致辞中说,省气象局将继续在资金、技术、项目、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榆林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项目和技术装备方面重点支持,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
尉俊东说,榆林生态环境脆弱,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建成了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小杂粮生产基地、陕西省北部区域中心城市,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气象工作的支持。在“十三五”开局起步关键节点,省气象局与榆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进一步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希望省气象局今后对榆林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资金上的支持,共同推进榆林气象事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