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市召开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督查工作安排部署会,督查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的相关情况,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
本次督查的内容包括传达贯彻落实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相关文件的情况;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情况;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责任制和工作制度的情况;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部门、岗位、环节、人员的情况;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城乡卫生清洁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从5月5日起,市创建办将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8个督查组,采取抽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访谈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不定期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卫生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不定期将督查情况向全市通报。对于督查中发展的问题,督查组将向督查对象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督查对象应根据督查建议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迅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