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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家企业、795名自然人被列入“橙色名单”

发布时间:2016-05-23 10:4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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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上午,“建设诚信榆林”第二次集中采访活动在榆林市银监分局举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分行、浦发银行榆林分行、榆阳农村商业银行、西安银行榆林分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榆林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诚信榆林建设,防范化解我市银行信用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榆林银监分局于2015年4月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榆林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发挥联动作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惩戒和制裁。

  与此同时,榆林银监分局对欠钱不还的“老赖”采取限制惩戒措施,通过重组、合并、虚构合同等方式隐藏转移资产等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防止部分企业借“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与人民法院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明确了银行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等事宜的统一受理窗口设置,以及法院办理银行申请查封、保全借款人恶意转移账户资金和抵(质)押物等事宜的“绿色通道”。 初步建立了银行机构与税务机关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2015年10月,组织辖区2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签订了“榆林市‘诚信纳税贷’合作协议”。 召开了“榆林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工作会议”,提出“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的总体原则,初步筛选出11户3亿元以上债务企业和13户1亿元以上煤炭行业的债务企业,涉及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27.89亿元和30.87亿元。

  据悉,从2015年开始,针对区域经济持续下行、客户违约率反弹、银行业信用风险聚集的现状,市银行业协会建立了《榆林市银行业失信客户警示制裁橙色名单制度》,将有重大不良记录的7户企业、795户自然人列入“橙色名单”,并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向会员单位推送。已有部分会员单位根据推送的“橙色名单”,对重大失信客户采取了暂时性或阶段性逐出客户群的惩戒措施,部分采取了限制授信准入,稳步、有序退出信贷资金的同业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