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共榆林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知识。参考人员按时参加了考试,无缺考人员。考试采用集中统一的方式进行。
考试期间, 所有“考生”聚精会神,埋头答卷,考场气氛紧张肃静。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拟任命干部在常委会审议任命前需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此次考试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提请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对于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整体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人员表示,此举进一步促进了拟任命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