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榆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秘书长王龙生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钱劳动,市政协副主席麻占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对拟任命人选作了情况介绍,宣读拟任命人选法律知识考试成绩,拟任命人选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对赵志平等新一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胡志强在会议结束时讲话指出,本次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对赵志平等新一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既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选的高度信任,也寄托着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是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新任命的同志要增强公仆意识,不断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把学习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岗位,积极奉献,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要增强全局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和“两个率先”目标,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本职,找准位置,明确责任,奋发有为。
胡志强要求,依法治市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推动工作;要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正确对待手中权力,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加强部门的作风建设,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氛围;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各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政府部门“一把手”,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大监督既是制约,更是支持和促进。要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应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依法提请讨论决定。要积极支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检查和调研,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将贯彻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把落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中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水平。
胡志强强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上下都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奋力实施追赶超越战略。榆林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异常繁重,一张任命书,象征的是国家权力,昭示的是公仆责任。希望受任的同志倍加珍惜人民寄予的信赖和期望,勤政为民、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榆林建设“三区一高地”、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