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发出通知,转发《中共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加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通知要求,从改进报告方式,完善内容;落实整改责任,扎实跟踪调研;提前征求意见,做好审议保障;加强督促办理,增强监督实效;公开审计信息,做好新闻报道等五个方面不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