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榆林市(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市建设工作意见》,全面启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市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榆林检验检疫局局长为执行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示范市创建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生态投入机制,突出经费保障,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市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给予获证单位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和政策优惠;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宣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和政策,提高政府、媒体、企业和消费者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认识,引导绿色消费。
《工作意见》明确了目标责任,确定一到两年内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市、实现15个生态原产地产品受保护的目标。榆林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主动推进,已确定8类产品、5个县区政府及多家企业分别作为今年生态原产地产品申请保护的产品和主体单位。要充分发挥优质产业潜力,让产品具有更高的品牌价值和附加值,让产品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有效防止和打击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此外,倒逼企业、生产者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对照严格的认证标准,绿色生产,助力榆林特色优势产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