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落实,认真组织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等活动,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治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共检查企业7612户,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8764项
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4次季节性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油气管线、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和汛期安全等专项整治。
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先后派出440个督查组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查,其中市级领导带队检查46次、县级领导带队检查163次,共检查企业7612户,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8764项,治理8542项,治理率达97.5%,停产整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103户,疏通整修河道8700多米,加固淤地坝14处。省级挂牌督办的38项安全隐患,除煤矿手续不全的14项未整改外,其余24项都已整改完毕。
开展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
全市确定93个乡镇纳入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范围
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安全监管职能,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提高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发展模范乡镇(街道办)创建工作》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全面开展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
按照相关安排部署,各县区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创建目标,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市安委办通过日常督查等措施,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目前,全市已确定93个乡镇纳入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范围,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2%,被纳入建设的乡镇按照《榆林市安全发展模范乡镇(街道办)认定标准》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全市对1800户企业进行了对照检查
为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通知》,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市安委办以“完善企业十项制度、提升一个能力”的目标要求,编制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手册》,明确46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并印制了1500册下发各县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执行。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强化责任追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目前,我市对1800户企业进行了对照检查,逐步形成了“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责任制。
此外,我市还深入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宣传的力度和辐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