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印发《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和《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督查办法(暂行)》。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要侧重于工作部署、规划编制、安置建设、脱贫措施落实情况、年度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等方面。考核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于考核结果实行“亮牌”管理办法,考核不合格的亮“黄牌”。考核结果纳入全市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
《督查办法》提出,坚持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相结合、外业督查和业内核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问题整改相结合、工作实效和推进落实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督查中省市政策落实情况、移民搬迁规划计划编制、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签订搬迁协议、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日常工作管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