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在中央文明办、陕西省文明办举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9至10月份“陕西好人”榜揭晓,我市苗建军、张宏分别被评为诚实守信“陕西好人”、见义勇为“陕西好人”。
苗建军是子洲县永望农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10年间,他坚持以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消费者第一为经营理念,以质优量足为经营目标。2013年,他口头承诺农户们要以每公斤22元的价格收购黄芪,8.5元收购黄芩。但是到了2014年收购的时候,黄芪、黄芩的销售价格暴跌,农户们担心他不会按原承诺的价格收购,没想到他信守诺言,并为此承受200多万元的亏损。苗建军诚信经营,致富不忘造福乡亲,赢得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张宏是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6路公交车驾驶员。2016年8月12日下午,暴雨突袭,道路成海,张宏驾驶公交车到榆林市区红山路时,看到一辆白色的私家车随着洪水在坡道上转圈倒退,异常危险,由于水势太猛,周围的群众都束手无策。张宏见状,急中生智,缓缓将车向前方开动,洪流中用公交车车身挡住这辆失控的私家车,帮助车里的孩子和大人成功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