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委办获悉:我市决定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和环保突出问题督察工作,对各县区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督察工作从12月8日开始,12月17日结束,分两个组同步开展。第一组负责督察榆阳、神木、府谷、米脂、佳县等县区和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第二组负责督察定边、靖边、横山、绥德、吴堡、清涧、子洲等县区。
督察内容为以下5个方面:清理整顿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区对已完成的要分类说明,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清理整顿档案建立情况,通过现场调阅的方法查看“一企一档”是否按照要求规范建立;清理整顿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抽查抽检的方法督察各县区淘汰、停建、停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环保重点企业驻厂监督、油气管线整改、揭盖井、边缘残次井关停以及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办理情况,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环保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结果。
督察工作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待,抓严抓实;对督察组督察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该取缔的取缔到位,该停产的停产到位,做到清理整顿工作到底到边,不留死角;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