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对“2016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每县500万元奖励。受表彰的10个县(区)包括蓝田县、凤县、长武县、澄城县、延安市安塞区(原安塞县)、富县、神木县、宁强县、汉阴县、洛南县。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县以受表彰的县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县城服务功能,优化县城生态环境,提升县城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