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国新办就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印发了总体方案。至此,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陕西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
党中央、国务院对陕西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发展目标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
陕西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达119.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中心片区87.76平方公里(含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0.75平方公里、B区0.79平方公里,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3.64平方公里和陕西西咸保税物流中心〔B型〕0.36平方公里),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26.43平方公里(含西安综合保税区6.17平方公里),杨凌示范区片区5.7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