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经省疾控中心检测复核,我市中医院收治患者杨某某,被确诊为人感染H7N9病例,为感染后来我市就医被确诊,系我市首例输入性人感染H7N9病例。该患者为内蒙古乌审旗图克镇农民,女,67岁, 发病前,有接触病死禽史, 随后该患者与其丈夫相继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在当地村卫生室输液治疗后效果不佳,于5月29日下午18时左右来到我市榆阳区星元医院就诊, 22时30分左右按疑似H7N9病例转入市中医院南郊院区治疗。
5月29日,医院对患者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5月30日中午市疾控中心报告,该患者生物标本H7N9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5月31日凌晨,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报告,确认该患者H7N9病毒核酸阳性。
省市医疗救治专家组已制定治疗方案,对患者积极进行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同时,市卫计局已通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对当地曾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我市已启动H7N9疫情防控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工作,各项防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专家提示,人感染H7N9可防、可控,广大人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病死禽类,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活禽类、鸟类或其粪便;流感流行期间,少去禽鸟市场,不要购买活禽自行宰杀;禽肉、禽蛋须煮熟煮透后食用,处理中注意厨具生熟分开;如出现高烧、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特别是接触禽鸟后出现上述症状,应尽快就医,并主动告知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