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广大考生在中考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在市区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5月30日至6月30日)。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建筑施工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居民聚居区域和学校附近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禁止餐饮业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学校附近,在早晨6时前、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以后,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
三、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和商业宣传活动。
四、接受考生集中住宿宾馆的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应停业。其余的娱乐场所、集市及室内外装修在考试期间也不得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影响考生休息。
五、在中考考试当天,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建筑施工企业昼夜禁止施工。
六、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投诉电话:
市执法局 3526633
榆阳分局 3286006
高新分局 8165671
西南分局 7997510
空港分局 8186707
榆林市综合执法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