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0日中午12时,绥德县灾情统计结果显示,该县“7·26”特大洪灾受灾人口达13.53万,死亡6人,受伤8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0202亩,房屋倒塌194户314间,受损房屋1194户2337间,城区门市及超市受损4290间,受损车辆1562辆(不含地下车库积水车辆),损毁桥梁61座、淤泥坝337座、水井129口、道路213处。造成经济损失达22.65亿元,其中,农业损失3270万元,16家工矿业损失314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5.04亿元,家庭财产损失6.97亿元。目前,全县灾情统计及抢险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截至目前,共安置受灾群众2万余人次。在全城共设置15个供水点,分时段对全城群众进行供水,共送水310吨,各安置点和100多个临时聚集点受灾群众食品、饮水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充分。积极开展医疗救助,累计发放药品1685盒,诊疗受灾群众2094人。受灾以来,全县出动挖掘机、装载机328台,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志愿者队伍7000多人参与清淤行动,清理淤泥300万立方米。目前,城区主干道和通镇道路已全部恢复通行;被损17条线路中14条恢复送电,新建高压电路约1400米,城区90%的用户已经恢复供电;龙湾、辛店、裴家峁、学子大道、滨河大道、永乐大道沿线已恢复供水;刘家湾片区、龙湾片区、永乐大道、城东新区1万户居民恢复供气;城区通信全部恢复,义合镇至崔家湾镇通信已恢复,全县通信恢复率达85%;城区共中断广电网络1.6万余用户,目前已抢修开通5000余户。
全面启动灾后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定市一院绥德院区、县医院、县中医医院3所医院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每所医院成立一支由30人组成的医疗救护队。将全县受灾地区划为30个片区,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镇社区工作人员71人,志愿者90名,出动消毒消杀14个工作队,6台大型自动喷雾器,消杀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相关资料在微信平台发布2期、宣传单发放1万余份,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各镇、各部门已确定专人对各自辖区和责任区域受灾及家庭个人财产受损情况开展细致摸排,目前已接到各类保险报案495起,相关理赔工作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