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榆召开。戴征社当选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戴征社,男,汉族,1960年11月生,陕西武功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先后在岐山县农机管理站、农牧局、孝子陵乡、蔡家坡镇、岐山县政府工作;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任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任眉县县委书记;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宝鸡市委常委、眉县县委书记(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参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任宝鸡市委常委;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宝鸡市副市长;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8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参加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商务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2月至2013年11月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榆林市委书记,2017年5月以后任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8月7日当选为榆林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