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榆林市环保局8月份最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佳县境内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Ⅱ类优质标准,较以往年度及上半年有明显提升,这是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所取得的又一成绩,标志着佳县河湖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成绩背后,是佳县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是县业务部门和基层政府行动迅速、措施得体、执行有力的直观体现。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凝聚工作合力。
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文件印发后,佳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提出“净化群众生活环境,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的目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专题会和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凝聚了力量,扫清了障碍。
二是立足实际,群策群力精心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方案编制工作,县水务局通过前期大量的调查摸底、汇总分析,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制订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最终确定了以“保洁、治乱、清水”为主题,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县、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三级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为支撑,以有效遏制河湖“四乱”(乱挖、乱建、乱倒、乱排)现象为短期目标、实现“四无六有”(无垃圾倾倒、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生态空间、有牢固堤防、有管护机构、有良好水质、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为中远期目标的总体方案,确保了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是狠抓落实,细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措施执行到位。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县委、县政府根据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制定印发了《佳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佳县河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佳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佳县河长制问题清单制度》等4项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目前,已确定了黄河等11条河流的6名县级河长、40名乡镇级河长,成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在44个河段安设了河长制公示牌,标明了河长职责及范围、河流概况、整治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编制完成了20个乡镇实施方案,落实村级巡河员、保洁员各194人。通过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做到责任上肩、具体到人、履责有界、公开透明,有效保证了执行力度。
四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阶段性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河道违规采砂问题,结合防汛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7月19日,由县水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乡镇配合,抽调公检法等单位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组,在黄河等主要河道大力开展河道违规采砂及“四乱”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放了30份入户通告书,举行了一次集体座谈,并与各砂场签订了《河道采砂履约承诺书》。至8月10日,取缔禁采区非法采砂点1处,劝离游击采砂点4处,主要河道内所有砂场点采砂设备全部上岸,人员及机械全部撤离河道。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规范了河道管理秩序,保障了防洪工程和设施安全,初步实现了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沿岸生态环境良好的目标,有力促进了河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当前,佳县河长制工作基本做到了三个“一”,即:有一个具体的工作方案、有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有一套管用的工作制度,河长制体系初步建成,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