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新疆退休职工王女士在市第一医院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顺利完成了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这是我市作为就医地首例通过国家平台成功实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省外参保职工,也标志着我市成功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双向直接结算。
据了解,王女士此次住院医疗费用共计13935.96元,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照王女士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报销了10693.54元,个人账户支付3242.42元。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星元医院和北方医院等首批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据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称,长期在榆林生活居住的外省籍参保职工,可在其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我市首批确定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