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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加强沿黄观光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7-09-19 15: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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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沿黄观光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今年9月我省集中清理沿黄观光路路域涉路违法事项,建设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强化公路绿化林带管理养护,规范公路路域管理行为,为沿黄观光路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通行环境。

  根据《通知》,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和建筑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部分。今年10月至12月,我省将建立沿黄观光路沿线各市县“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绿化美化视觉范围路域环境,建立和完善沿黄观光路路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明确,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划定并公告沿黄观光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并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清理。要结合沿黄观光路各路段地域文化特色,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规范公路沿线的非公路标志牌和宣传标语,禁止设置商业广告,政府公益性广告应统一形式、统一风格、统一色调,与观光路的定位保持一致。要强化公路绿化林带管理养护,绿化美化周边环境。要加强货车通行管理。在与沿黄观光路相接的农村公路上设置限行设施,防止超限车辆进入。禁止三轴以上货车通行沿黄观光公路(国道并线段除外),对仍兼具生产功能的路段应限时段限车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