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榆林市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三年后的2017年12月27日,榆林市又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复审。通过三年多的创建、巩固,全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水清山绿空气清新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市政府将榆林中心城区禁烧烟煤范围由105平方公里扩大到25平方公里。每年冬季组织开展以“大气污染严防严控”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对烟煤销售场所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开展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攻坚行动,累计拆改燃煤锅炉84台,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6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1742辆,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好转,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不断增加。
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启动了榆溪河污染综合整治,对榆溪河、榆阳河、沙河、芹河共59个排污口进行集中治理,投资1.45亿元建设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9.7%。完成了12个县级饮用水源地调整报批及保护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行油气开采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三统一模式试点,新建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3个,安全转移危险废弃物7.4万吨,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152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0%。
生态绿化建设方面。2016年,榆林城区绕城快速干道西段绿化32.8公里,栽植樟子松、油松、长枝榆等苗木350万株,实现了榆林绕城快速干道108公里绿化全覆盖。榆阳区实施了金鸡滩循环产业园二期、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基地等重点绿化项目,栽植各类苗木35万株。神木市完成城区迎宾大道景观绿化244亩,完成“两山”森林公园九曲黄河园景观绿化30亩。定边县马莲滩沙漠公园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景观绿化800亩,栽植乔灌木28万多株。靖边县自筹资金1188万元,实施城区五台森林公园“一路一品”景观绿化工程,栽植各类常绿树种和花灌木22万株。全市绿化面积不断扩大,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严把环评准入关,在重大项目引进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从源头上控制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组织制定了17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对府谷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37台机组环保设施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积极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工作,充分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管理,开展能源审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全市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542万千瓦,建成并网新能源发电规模占到全市建成总规模的83%。
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建立健全了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行环保优先的领导考核机制,将环保考核指标纳入榆林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环保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对全市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顿,确保企业排污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对全市工业危险废弃物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台账资料,掌握综合利用和处置去向,工业危废收集、处置不断规范。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了建筑扬尘远程视频监控平台,保持24小时不间断监控。环境监测、监察、宣教机构通过国家西部标准化验收,环保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污染防治设施不断完善
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评规划落实,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渣场等环保设施建设,做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园区建设同步进行。加强城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管理,新建横山区殿市镇、靖边县东坑镇两个污水处理厂,完成米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启动建设靖边杨桥畔镇、神木大柳塔镇两个污水处理厂。2016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2.8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5.8%。榆林中心城区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建成投用,无害化处理率达93%。对全市医疗废弃物实行集中焚烧处理,安全处置率达100%。2016年以来,新铺设高中压供气管网23公里,发展天然气居民用户16849户、锅炉381台,城区天然气管道覆盖率不断提高,天然气使用率逐年增加。2016年,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1%以上,有效缓解了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