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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军科委员:突出特殊优先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14-03-11 16:1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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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下午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做了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在大会上作了题为《突出特殊优先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发言。

  贺军科委员说,我国现有2.79亿未成年人,在普遍性发展权益中,安全和健康既是他们顺利成长的前提,也是影响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贺军科委员指出,孩子代表着明天和希望。构筑未成年人的成长保护伞,家庭监护是第一道防线,社会关爱必不可少,政府救助则带有“托底”性质。

  贺军科委员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我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一是监护环节出现空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间流动未成年人中处于缺管、失爱状况的数以百万计。二是非法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频发。拐卖、遗弃、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引发媒体和公众的强烈关注。三是监管力度不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公共事故屡屡发生,非法雇用童工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四是对孤残、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贺军科委员指出,上述问题的发生,固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等因素相关,但健全的法治是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基础。作为《联合国儿童公约》缔约国,多年以来,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初步构建起法律保护的框架,省、市两级普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政府职能部门也积极促进未成年人福利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