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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展开青年文明号3·15维权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7 16: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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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日。共青团中央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福建漳州开展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3·15消费维权日活动。在闽南师范大学活动现场,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联合律师团,走进校园,深入师生,以知识普及、漫画展示、发放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提供维权咨询和服务。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观摩了现场活动并讲话。

    汪鸿雁在讲话中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要突出行业特点和青年特色。要把加强青年思想引导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年职业道德的养成教育。要把创造优质服务作为创建目标,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推动服务创新创优,主动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开展延伸服务、宣传法律政策、提供维权服务,丰富青年文明号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内涵和形式。要把服务青年实践成才作为工作主线,加强青年综合素质的培养,丰富青年实践锻炼的途径,组织各类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在促进工商事业改革发展中,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舞台。

    刘玉亭强调,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围绕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中,在服务群众、展示形象中做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据悉,去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共青团中央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启动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本次活动是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一次动员部署,也是工商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为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弘扬社会诚信文化发挥示范作用的具体举措。活动当天,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负责人现场观摩了漳州工商局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先进经验,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