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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旅游品牌吸引八方来客

发布时间:2015-08-06 10: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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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我市启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旅游集散地”系统工程,做大做活地接旅游市场,促进“幸福榆林”建设,“边塞风情,黄土神韵,多娇榆林”目的地旅游正在形成。截至6月底,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942.6万人次,同比增长10.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9.4亿元,同比增长9.8%。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上半年,我市重点旅游项目石峁遗址、白云山、红碱淖、统万城、红石峡、龙洲丹霞地貌、镇北台、杨家沟等“八大景区”建设进展顺利。其中石峁遗址已列入2015年神木县重大项目建设盘子,计划投资7300万元,现已下拨4000万元用于石峁遗址前期的征地工作;总投资4200万元的白云山生态停车场总占地面积80亩,有2000个停车位,为二级生态型停车场,已初步建成投入使用;红碱淖通过人工增雨和河流综合治理,今年湖泊水位提高30cm以上,湖泊水质有所好转;统万城完成了统万城遗址博物馆、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休闲广场和景观展示区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的立项报批工作;红墩界政府至统万城旅游道路,目前已完成道路施工图设计、土地征用、招投标工作;与榆文旅的统万城开发框架合作协议已起草完成,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签署。红石峡由于西崖岩体出现多处裂缝,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目前正在进行保护加固工程;龙洲丹霞地貌水上丹霞景区道路建设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启动了路基拓宽等前期工作,陆上丹霞景区栈道、观景台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总投资850万元,拟于近期进行开工建设;镇北台实施了景区3星级公厕建设项目,停车场迁建、扩建项目,游客步道改造项目,景区亮化项目,公共广播、音响系统项目,智能电子票务系统,景区绿化项目等,设立游客服务中心,使景区面貌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有了明显提高。

  规范行业管理服务

  上半年,市旅游局严格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管理和审批备案。加快推进旅行社经营服务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了旅行社经营服务行为。指导和规范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和意外险,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各旅行社按时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及时到市局进行备案;要求旅行社不留余力地执行行前例会制度,尤其是拥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向游客说明行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下发文件要求各旅行社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近期出台的有关文明旅游的各项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

  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在“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坚持专项整治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深入各县区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查处违法、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案件。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榆林市旅游行政部门安全责任书》,并与除榆阳区外的所有县区旅游行政部门进行了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了旅游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和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对本县区旅游安全工作应负有的责任;制定了《2015年榆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榆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县区两级旅游主管部门以星级饭店(餐馆)、旅行社、A级景区等行业单位为重点,全面普查企业安全风险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与公安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对我市省级平安景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

  提升榆林旅游形象

  市旅游局还以“智慧旅游”为抓手,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推广手段,努力提升榆林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打造“智慧旅游”平台。加快发展旅游信息化,推动榆林旅游信息中心尽快成立。积极对榆林旅游网进行全新的改版升级,旅游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三大平台将实行网络互动,与腾讯访谈微信、城市一卡通项目进行合作,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营销推广。

  借助展会平台促销榆林旅游。积极参与南京旅游博览会、营销大会和第十八届西洽会。在西洽会上,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旅游景区开发、吴堡县旅游文化产业园区和米脂县新建文星影城3个项目进行签约,项目总额达4.63亿元。

  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先后举办用镜头发现榆林之美,用艺术彰显旅行生活——榆林自驾游采风活动暨旅游摄影大赛;“公益惠民、快乐旅游”为主题的“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榆林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的征集活动。在“公益惠民、快乐旅游”为主题的旅游宣传活动中,推出了形式多样的惠民措施,全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份,派送200多张景区免费门票,20本自驾游护照,以及各类别致实用的旅游小礼品2200多份,促销活动场面火爆,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