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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发布时间:2015-12-17 10:3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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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上午10时许,随着尉俊东市长将编号为“陕(2015)榆林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的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市民谢建平、米锦霞夫妇,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正式实施。我市是全省第一个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市,第二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市,也是陕北地区第一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市,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我市在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有:

  一、坚持高点定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布局中的重点改革任务,也是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治理效率和水平的重大工作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工作,坚持从更高层面认识实施这一制度对理顺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人民群众不动产权益的重大意义,自觉地把不动产登记工作摆在高点位置来安排部署。市委将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列为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实行工作进展月调度制度;市政府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作为市政府重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建立了市级领导包抓工作机制。高度重视、高点定位,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持续强力推进。根据中省部署,各级要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机构承担,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并启动登记发证工作。这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艰巨任务,必须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在这方面各级领导都作出了表率,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来榆与市委、市政府沟通对接、帮助指导;市委书记就此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委托市长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事项;市政府时任市长、常务副市长2月份在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启动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上作出重要批示;现任市长、常务副市长任职不久即听取专题汇报,并召开编委会研究通过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事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扎实推动相关工作。强力推进、狠抓落实,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持续的强大推力。

  三、加强组织协调。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业务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畜牧等多个部门,短时间内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组织协调难度较大。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地税局、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鉴于职责机构整合的职能在编制部门,我市改变了各地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的工作模式,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市编办认真负责、精心筹划,在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责任主体,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涉及职责整合的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等部门服从大局、全力配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地税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法制办等宏观部门在人员编制划转、信息平台建设、办公场所落实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组织有序、协调到位,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深入开展调研。鉴于中省对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具体模式未做统一规定,一些业务规范也出台较慢,做好调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2015年1月起,市政府安排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力量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题调研。一方面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先后多次与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榆阳区、绥德县政府进行座谈沟通,既征求了意见、摸清了底子,又宣传了政策、达成了共识。另一方面组织外出考察学习,2015年3月、8月,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先后赴江苏省徐州市、四川省泸州市和我省汉中市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2015年11月,市不动产登记局先后派员赴湖北省荆州市、随州市和广东省广州市考察学习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通过调研考察和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取到了真经。注重调研、虚心学习,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全新的工作理念。

  五、科学制定方案。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制定符合规定、切合实际的不动产职责机构整合方案十分关键。为此,市编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特别是从我市土地面积全省最大、不动产数量较多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一个科学的职责机构整合方案。方案明确了职责机构整合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既有行政管理机构、又有技术支撑单位的“一局一中心”机构模式,设置了较高的机构规格、较多的编制数量,并将被整合的原市房屋产权管理处由差额预算单位调整为全额预算单位。经批准的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方案是,撤销榆林市土地登记发证办公室、榆林市国土资源规划勘界办公室和榆林市房屋产权管理处,成建制划转整合组建“一局一中心”,即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6名;榆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处级建制,事业编制83名。11个县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方案是,各县设立县不动产登记局,与县国土资源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将县房产所等机构撤销,整合组建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机构高配、编制定足,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体制保障。

  六、市县同步推进。推进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点、难点。由于县级编委没有设置科级机构的职能,市委、市政府在一开始就明确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与市本级一体考虑、同步推进。在专题调研中成立了市本级、县级两个调研组,既了解市本级的情况,又掌握县级的特殊性。在职责机构整合中,既确定了市本级的具体方案,又明确了县级的方案框架,县上只需按市编委的方案框架,结合自身实际具体化后,按程序研究、报批即可,从而保证了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基本同步到位,11月底前全面完成。在市级启动登记发证的同时,各县也积极筹备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6年元月全面启动。市县同步、一体推进,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机遇。

  七、积极筹备发证。按照中省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要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要达到登记发证的条件,还需要开展数据汇交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软件系统更新、单元号码编制、登记窗口建设、业务技能培训、表册设计印制等一系列大量繁杂的准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将12月16日确定为全市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时限后,准备时间只有45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在被整合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未划转到位的情况下,调动多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市级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筹备小组,迅速铺开工作。由于全国不动产登记方面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有限,工作人员在筹备工作中坚持边考察学习、边探讨研究、边进行实践,对业务流程、技术表册反复推敲、不断修改。窗口建设立足现有条件,着眼长远发展,预留了地税、银行、公证等窗口,为实现“一站式”办证做好了准备。经过艰苦努力,短时间内完成了各项筹备工作,为登记发证创造了条件,也为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了顶层设计。同时通过争取,我市还被列为全国三个试点之一,开展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整合工作。统筹力量、扎实筹备,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全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只是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迈出的坚实的第一步。要做到全面、持续、规范登记发证,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秉承“规范、高效、便民”工作理念,严把政策关口、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扎扎实实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