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1月19日发出通知,自1月20日起,下调榆林电网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此次电价调整将有效降低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据了解,为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按照国家降低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调整原则和测算口径,省物价局对榆林电网实施了煤电价格联动。即自2016年1月20日起,榆林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71分,榆林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2.75分,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5.17分,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据测算,本次榆林电网电价调整总金额约4.9亿元,在疏导环保电价等相关矛盾后,年可减轻榆林电网工商企业用电负担约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