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全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推进耕地保护、用地保障、土地综合利用、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监察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扎实推进耕地保护
严格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截至目前,全市耕地保有量1567.4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26.46万亩。全年验收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2个,新增耕地2.62万亩。同时还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年建设完成11.639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提升用地保障水平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对除吴堡县以外的11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修改,涉及修改面积2.8895万亩。全市预审建设项目共计53个,总面积9966.1875亩,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同时强化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上报建设用地216件,总面积14.23万亩。在加大供地方面,全市供应住宅用地151.96公顷,其中供应保障性住房、中低价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67宗32.85公顷,占住宅用地21.64%。
加强土地综合利用
建立和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新增的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招拍挂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72.81%。去年全市供应土地309宗、5.15万亩,其中出让136宗、1.65万亩,成交价款15.09亿元。启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综合利用和整治、国土空间开发战略与布局优化等课题研究,目前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编制初稿已经形成,正在修改完善之中。还编制完成《榆林市“十三五”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榆林市未利用地开发专项规划》《榆林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我市下达《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大了汛期和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力度。全市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56处,受威胁群众减少194户、725人,同时组织开展排查巡查5991次,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154次,参与人数9700人次。
高举执法监察“利剑”
严格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重查重处各类非法占地、违法批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争议案件。全市共查处土地矿产卫片违法案件693起,全部立案查处,收缴罚款9490.92万元,没收土地面积5570亩,处理相关责任人2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