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上,榆林市工商局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市级局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5年,榆林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0872户,较去年同期增长20.76%,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500份,变更2330份,办理股权出资登记179件、动产抵押登记59件,被担保债权29.17亿元;引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1610件,推荐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35件,“羊中王”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榆林煤”被认定为国家原产地证明商标;部署开展电信等公用行业、汽车市场、红盾护农等市场专项整治47次,对手机、建材等18大类927个批次的商品进行抽检;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4162件,办结13852件,办结率97.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3.97万元,办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88起,罚没款858.53万元。市局机关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省人大副主任李晓东、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等领导先后到市工商局检查调研,《工商行政管理》《中国工商报》《青年文摘》等新闻媒体对榆林市工商局的工作予以宣传报道。
2016年,榆林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