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部门线索受理登记数少于举报中心线索分流数,线索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自侦案件扣押赃物不出具扣押手续而以不合法的赃物收据代替”,“不要小看线索统计,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决心和行动,实名举报没有反馈或不及时反馈,都将影响司法公信”。“把纸质材料和内卷一起拿来核查。”这是笔者在榆林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抽样评估现场看到的一幕。评估员每个问题都都十分尖锐,直指要害。
原来,统计台账上只登记了已立案的案件线索,对缓查、不立案、在查的线索未登记。
周密部署 统筹安排
去年,榆林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地级市院中首家开展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基层检察院建设纲要》为依据,采取以点带面、微观解析的方式,对全市各县、区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客观评估,从中总结基层院建设经验和规律,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评估工作重点抽查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管理、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检察工作的重心在基层,80%的案件属于基层检察院管辖,而基层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加之长期不规范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造成了大量的案件办理存在众多问题。对此,榆林市检察院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2014年底,举办了专门的培训班,邀请高检院专家培养了一批评估员,2015年初,研究制定了抽样评估实施方案,操作规程,抽调全市检察机关16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两个评估小组。2015年3月底,正式启动了抽样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了对七个基层检察院的评估,抽查案件资料240卷,综合材料426份。
评估开始后,榆林市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揭短不护短。为此,在组织实地评估前,市检察院走访被抽样基层院,明确评估既不与评先评优挂钩,也不排名,让基层院的干警放下包袱,以平常心参加评估,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出问题和症结。为了找准问题,评估员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公诉、侦监等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基层院建设考评人员库和各地推荐的人员中抽取,先对评估小组进行培训,认真研判分析被评估单位近两年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信息,通过民主测评、业务测试、查阅卷宗材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用高的标准和苛刻的眼光去观察发现问题。
评估组成员本身就是各个业务口的骨干能手,他们会带着问题下去找问题。“提请逮捕的案卷中存在未附公安回执情况、举报线索的分流和统一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某些制度制定流于形式、检委会讨论案件记录过于简单等等。”
在一基层院,评估小组经过两天“翻箱倒柜”的细细排查,把司法办案、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30个问题进行“原汁原味”地反馈。该院检察长感慨道:“平时大家总感觉做得不错,没想到不查不知道,一细查竟然有这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现在看来,评估对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是一种难得的契机。”
以规范促公正 整改问题出实招
评估员在抽查一个基层院办理的一起未检案件中发现,6名涉案未成年人,承办人只提审了3人。“对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每案必提,还要每人必审。”评估员当场指出问题所在。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当即表示予以纠正。
据介绍,评估结束后该院就收到市检察院出具的一份极具详尽的评估报告,对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提纲挈领地概括工作主要特点,并以“解剖麻雀”的方法一一列举司法环节、队伍建设、案件管理、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对如何推进工作整改提出了三个意见建议。
被评查单位收到反馈报告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通报评估情况,成立整改小组,围绕问题找根源,分析原因提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把整改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和责任人,逐一解决,以办案的精细化落实规范、体现规范。
成果:复制推广经验
“自侦案件在线索登记、调查侦查、扣押冻结赃物三方面,因管理不到位或不合规范,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刑罚执行环节,因监督欠规范或监督方式方法不妥,影响监督效果。榆林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地评估检查结束后,评估小组除了对各抽样基层检察院“量身定制”的评估报告外,并从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四个方面,向市检察院党组提交一份有问题表、有原因分析和意见建议的综合性评估报告及被抽样单位的实地评估情况报告,在党组专题研究后,向全市检察机关通报。
“兄弟院司法办案中的问题,我们是否也不同程度存在?要把别人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来照,将自身的问题看得更清、更准,这样就能早发现、早解决。”正如一个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所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评估报告全市通报的意义在于:“借鉴经验教训,防止重蹈覆辙,共享评估成果”。随着抽样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取得了许多良好的工作经验,而且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