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高校设置目录外专业和国控专业
●逐步向有条件的高校下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
●允许高校自主聘用与管理教学科研人员
记者4月14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高校将自主设置专业、调整专业、制定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在学学生专业、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为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后政府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以及财政拨款和信息服务等措施,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服务与管理。建立国家指导、省级统筹、高校自主的学科专业设置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目录外专业和国控专业。发挥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按照“固优、强特、扶需”原则,对学科建设进行常态指导、评估诊断。建立高校专业信息数据平台,健全专业备案、预警、淘汰机制。
鼓励高校自主制定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逐步向有条件的高校下放各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修订完善职称评审细则,确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基本导向。
落实和扩大高校人事自主权。允许高校根据教学科研实际需要,自主聘用与管理教学科研人员;允许高职院校在编制总数20%以内,从企业、科研机构自主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编制内的自然减员由高校自主从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中择优补充。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选人用人由高校自主负责;对高校新进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编办、人社部门备案。